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(四)
来源: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:2023年08月21日
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第二批)已于2023年6月25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,根据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第二批)》精神,现将岗位考核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:
本批次考核对象为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第二批)》岗位表一中的WS33岗位,经过笔试,进入实践能力考核环节的考生(见附件)。
二、考核时间与地点:
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23年8月25日进行,请考生于上午12:00至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(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)住院楼西五楼3536会议室报到,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。
三、资格复审
请考生按材料清单准备纸质复印件各一份,还需携带原件现场审核:
①身份证(正反面);
②已毕业考生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;
③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、《就业协议书》;
④国(境)外同期已毕业考生的毕业证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;
⑤有英语等级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或等级考试成绩单;
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,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;
四、考核成绩说明:
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。
根据招聘公告,考生总成绩=笔试成绩*30%+实践能力考核成绩*70%
五、拟录用原则:
根据考生总成绩,按照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如总成绩完全相同,则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;若仍相同,则对成绩相同的考生组织加试。
体检在苏州市指定三甲医院进行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察,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,相关岗位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,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。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需与我院签订就业意向,要求自公示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,或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,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,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,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,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。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、考察和公示。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。
六、咨询电话:0512-80693529、80693528。
附件:考核名单
序号 | 招聘单位 | 岗位编号 | 招聘岗位 | 招聘人数 | 考生姓名 | 毕业院校 | 所学专业 | 最高学历 | 笔试考试成绩 | 本招聘岗位内排名 | 考生身份 | 其他说明 |
1 |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| WS33 | 医学装备处工程师 | 1 | 袁苗 | 徐州医学院 | 生物医学工程 | 大学本科 | 66 | 1 | 社会人员 | |
2 |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| WS33 | 医学装备处工程师 | 1 | 李佳 | 中山大学 | 生物医学工程 | 硕士研究生 | 64 | 2 | 社会人员 | |
3 |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| WS33 | 医学装备处工程师 | 1 | 刘天艺 | 长春理工大学 | 生物医学工程 | 大学本科 | 62 | 3 | 社会人员 |
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
2023年8月18日